作家
登录

证照齐全 依法办厂 政府毁我家园 多年上访遭关押 天理何在

作者: 来源: 2011-03-04 21:50:47 阅读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2003年2月18日区领导“同意恢复”采石生产,等我修好道路、买来机械、平好土地、办妥证照、建好矿区之后,5月30日区政府命令停止生产。接着强行挖倒房屋、铲光采石场让我负债累累、倾家荡产,我上访6年不给赔偿,面对如此执法、执政坑民、害民行为,我请问在江夏区政府面前的天理何在?国家政策法规何在? 
     向江夏区政府问理问法
     我叫陈道金,家住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幸福二队,是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山采石场的业主。我要以我的血泪事实,向社会上有正义感的人们控诉江夏区政府的政府行为让我负债累累、倾家荡产的悲惨境遇:

一、允许开办采石场
      五里界花山采石场是经过五里界政府、江夏区政府批准开采的: 
      在政府明确支持的情况下,为达到开采要求,我办理了所有证照,原件我现在都有保存所有证件,同时为达到政府对采石场提出的要求,把全家一生积累的血汗钱、找亲朋好友借来的钱、从银行贷款的钱购置各种机械,实行了机械化生产,做好了采石准备:

1、建场平整场地。土方、石墙、新修机台 28.6万

2、供电设施。线、电杆、其它配套 5.7万

3、生产设备。铲车2台、汽车、破石机、自动筛等 51万

4、投资资金利息。 8万

5、开办费 5.3万

6、开塘口 14万

7、建场房(142平方米) 9.5万

8、办理各种证照及费用 20万

合计: 142.1万元

二、突然关闭采石场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2003年3月18日主管副区长董志向还亲笔签名同意开采,5月份却遭受到灭顶之灾:

1、2003年5月30日,五里界人民政府突然下达《关于停止五里界花山采石场生产活动的通知》,规定从6月9日起一律停产、停药、停电;6月10日至20日业主自行撤除;6月21日至30日强制拆除,违者将依法严处(在这里我要问一下,现在下的是法,2个月前区、镇政府下的是什么?)。

2、关闭命令下达后,我们业主都不能接受。政府于是又出台了一份霸王协议书,区政府下达22号文件,区委下达15号专题会议纪要(第4条),采石场延期至2003年12月31日停产,2004年3月31日前拆除;采石业主必须与政府签订协议,定期拆除;公安部门控制炸药供应;凡不愿意签订协议的业主,立即无条件关闭。有部分业主被迫毫无办法,只得违心的在上面签了字。

3、2004年2月7日正式关闭采石场,当时副区长帅业勤亲自坐镇指挥,五里界镇委书记张志刚,镇长樊友华组织了百余人上山,先断电、连照明电都不给留,后准备拆机,气势之猛,就像是消灭敌人一般对待我们。

4、我从1996年开办采石场以来,就以采石场为家,全家人都吃住在采石场。自从采石场关闭后,我一家人无处安身,仍在采石场的平房内生活。政府人员采取了极其野蛮恶劣的手段强行铲平我家,政府以吴永茂带队组织几十人来到花山吴采石场,用挖机将我居住在采石场的8间砖混平房挖倒,造成室内财物毁损一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毁家后至今使我全家无处居住,在外租房安身,对造成的损失,政府没有作出任何承诺。天理何在??

5、采石场关闭后,停电、毁家以后使我在山上无法生存,我场仍留下了未销售的在我被强行抓去参加区信访学习期间,被庙山管委会修路的一铲而光,用了我的石料,至今没有人说付给我一分钱。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8.1万元。我还没有计算毁家的损失,现在6年停产的间接经济损失则更加无法计算。

三、要求政府补偿损失

关场、毁家让我的经济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在欠债累累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已经倾家荡产、走投无路。我的不幸遭遇让所有知情的人都极为愤怒,有人要我母亲到政府机关去自杀,说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有人说解决不了要我和儿子去炸政府大楼,说有的官员太没人性,不让老百姓活了。但我还是相信党和政府,我不得不走到上访的路上讨说法:

1、我上访是按照程序进行的,首先是到本区信访局,本区不解决,我们再到武汉市、湖北省,直到北京,按照党和各级政府所规定的程序在文明的进行上访。

2、6年来我先后6次进京上访,都是江夏区信访局潘世龙局长将我接回来,并答应回地方解决,但回来后一直得不到解决,一拖就是6年,现在我们精神身体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不但经济再次遭受损失,连人格也受到了诬辱。

3、政府对主访者的非人待遇,我所亲历:

(1)、2006年6月20日上午8点钟左右,我到区信访局上访,被带到了区设的法教班(地点五里界打靶场,装有电丝网)一关就是26天(我犯了什么法吗?这是不是非法拘禁??);

(2)、2006年11月11日上午11点,我在区委办公室找区委书记吴一民反映我实际情况,要求解决采石场问题,国家干部、区委办公室主任段水林当场骂我还冲过来殴打我,有关领导安排公安局将我扭走;当天晚上8点钟,我被押送进了拘留所,一关就是两天两晚上才放出来(还是找人求情放出来的),我挨打挨骂不还口、不还手还受到关押,我只能又向天发问天理何在啊??

(3)、2007年10月12日下午7点左右,我在租住的家里既没有去上访,又没有违法行为,由庙山管委会副书记吴永茂亲自带领庙山派出所民警冲到我家,强行的将我塞到车里送进了法教班,一关就是13天,使我受到了极大的精神刺激;

(4)、由于有关领导不给解决问题,并强行关押我,引起别的业主不满。2007年10月13日,袁春良等其他业主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当天晚上9点钟左右,北京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后,通知江夏区信访局责任人到京,将我们送进了武汉市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晚上零点左右,江夏区信访局潘世龙局长亲自用专车把袁春良等从北京连夜送回江夏区(打靶场)法教班,一关就是10天才放出来。

四、我的祈求

我要向江夏区政府问理问法:我证照齐全依法办企业错在哪里?政府行为让我无法生存,我有权维护自己生存权益吗?

我已经过了6年倾家荡产、流离失所的非人生活,我泣求政府能补偿我的直接经济损失208.1万元!

我祈求政府能给我一片青天!我祈求政府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推荐阅读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王家新,知法犯法,践踏法律

在原告张汝芬诉被告(原告儿子)某某某腾房一案中,出庭那天原告本来带着两人与自己一起出庭,可当庭法官王家新就是不让那两人进入法庭,却让与被告同一厂的一人进入庭内。难道原告老太太遭儿子、儿媳虐待,要求其腾>>>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证照齐全 依法办厂 政府毁我家园 多年上访遭关押 天理何在

地址:http://www.lgo100.com/a/04/20110304/4609.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
自媒体专栏

评论

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