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千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来自高层的信息显示,今后5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人事、收入、社保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其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从中央的新部署看,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可以说,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个导向已经非常明晰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
在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宋世明说,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甩出两头,不是甩财政包袱、甩人事包袱,而是要进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优化”。
“市场的归市场”
近年来,一些科研院所、出版社等事业单位转企改革持续推进,其间也不乏问题、波折。按照中央的明确要求,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定资产,由统计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等,这些程序不可缺少。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机构负责。“推进转企改制,是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动作。但此项改革,市场化要彻底。”宋世明说。
从完善过渡政策看,转制工作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比如5年。在过渡期内,可以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有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这样才能尽量减少改革的阻力,保证公平公正”,汪玉凯说,为了分类改革的顺利推进,在过渡期内“管住增量”很重要,今后不应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据了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后,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将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优化、提升、改造
“分类改革中留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将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宋世明分析,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保制度的改革。
自从2009年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以来,这一话题一直牵动着社会敏感神经。“虽然进展缓慢,但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方向仍与最初的改革思路基本一致”,汪玉凯对记者说。
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一切为了公益服务
“可以看出,未来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将为公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据悉,高层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十分具体。受访专家解读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按中央要求稳步实施,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能搞“一刀切”。“在过渡期内,尤其应严格禁止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汪玉凯说。 (据《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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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 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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