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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鼓励创业 收益七成以上归个人

作者: 来源:未知 2013-03-01 17:28:27 阅读286次 我要评论 直达商品

  武汉多所高校出台政策响应“黄金十条”

  鼓励创业

  收益七成以上归个人

  去年8月,我市借鉴硅谷模式,出台了《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称“黄金十条”。昨日,记者了解到,时隔半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及江汉大学等5所高校已出台政策,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已出台草案或正在酝酿,鼓励在校教师学生创业,与“黄金十条”相呼应。

  离岗创业3-8年保留身份

  出去万一创业失败,回不来怎么办?这是高校教师普遍的“后顾之忧”。

  记者了解到,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出台的政策,均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创业,3-8年内保留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据了解,这一政策在全国堪称走在前面,国内高校一般只保留5年。

  “过去在校老师创业,都是私底下做,心里背着沉重的负担。如今不但可以公开创业,而且受到学校鼓励,合理合法地施展才华、获取收益,不用担心后路。”多所高校产业集团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

  收益分配达到七成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负责人童俊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校对于教师创业收益分配,一直有“55开”的政策。许多高校也遵循这个惯例。

  昨日,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这一批政策,普遍将创业者的收益分配比例提至七成。江汉大学更是提到了80%。武汉大学明确提出,对于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产权和股份转让,采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的方式处理。

  童俊介绍,这一政策的出台在该校老师中反响很大。春节前后,他陆续接到了许多教师和课题组的申报,要求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或者技术入股,“我们的工作现在是被老师们赶着跑。”他正想办法将申报流程尽量简化,以适应教师和课题组的要求。

  培养高校背景的企业群

  在汉高校均表示,将加强与高新区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多家首次把涉及成果转化的院系、部门协调起来,或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有组织地转化成果。

  据介绍,武汉大学将在5年内,新增100个产学研联盟、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实践基地、企业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实验室、共同扶持创业企业等机构,增派100名干部、技术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到高新区企业和服务机构挂职,完成100个企业合作技术开发项目。

  华中科技大学将通过共研项目、共建技术中心、共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合作方式,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在东湖高新区形成具有华科大背景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企业集群。

  9校入驻未来科技城

  去年12月,湖北省大学科技园开工建设。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9所高校入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该科技园规划面积3408亩,位于光谷未来科技城。筹建之初,先后共有39所高校提交了项目申请,172项科技成果申请入园转化,最终,华中科大光电子企业加速器等9个项目入驻。

  记者了解,该科技园中,有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高新技术,在光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有突出的产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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