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消息,新三板挂牌企业永通股份(831705)实控人、董事长刘忠春去年让公司代缴税款,至今未归还。
据了解,2017 年 8 月,江西省宁都县税务机关对永通股份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宁都县税务局核查发现公司挂牌前,刘忠春转让部分股份给刘袁小晨,宁都县税务局认定刘忠春应缴个人所得税 99,386.71 元,滞纳金 46,214.82 元,合计145,601.53 元。
2017 年 8 月 7 日,宁都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依据相关政策对永通股份出具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永通股份代刘忠春缴纳股份转让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2017 年 8月 7 日,公司为刘忠春代缴了 145,601.53 元。
截止本9月13日,永通股份未收到欠款。刘忠春承诺未归还的占用资金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还清。
永通股份表示,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严肃性,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解决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后续将不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证券业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董监高合规意识,强化内部控制,避免再次发生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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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永通股份实控人刘忠春挂牌前转让股份未缴税 被查出后让公司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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