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网易之外的第三方向用户提供自动化工具,用户使用该工具把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信息转移到网易或者其他网站,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或者,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微博用户希望把原创的微博保存备份,甚至从一家服务商转移到另一家服务商,但是微博数量很大,逐一手动备份、转移非常不便,若有中立的第三方工具能帮助实现,显然是符合广大用户的需求和利益的,没有立法禁止的理由。
当然,若网易自己开发这种数据转移工具,或者采取措施鼓励用户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工具转移数据,则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工信部的监管政策。(注:本文系《法人》杂志特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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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网站数据抓取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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