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家房地产中介遭通报批评

作者: 来源:未知 2011-06-29 13:51:30 阅读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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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公示限购政策、无证经营、未备案登记就开展经纪业务……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批评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俗称“房地产中介”)。

 

  □见习记者王磊记者郑松波

 

  新闻

 

  20家房地产中介遭通报批评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5月19日至6月21日,郑州市房管局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诸如无证经营、未备案登记开展经纪业务、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完善等问题,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因存在问题较多,被郑州市房管局予以通报批评,其违规行为被记入信用档案。其中,郑州左邻右舍不动产翠竹街店、郑州环宇世纪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郑州郑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化工路店、河南环球世纪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分公司、郑州郑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一分公司属无证经营。

 

  被通报批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

 

  1.郑州左邻右舍不动产翠竹街店

 

  2.郑州环宇世纪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3.郑州郑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化工路店

 

  4.河南环球世纪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分公司

 

  5.郑州郑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一分公司

 

  6.河南福满家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

 

  7.郑州金都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丰庆路分店

 

  8.河南宏泰御景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9.郑州天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10.惠立房地产

 

  11.郑州豫鼎房地产营销公司协作路分公司

 

  12.郑州金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3.三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文雅分店

 

  14.郑州金阁房地产

 

  15.郑州景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6.郑州家和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碧波园分公司

 

  17.郑州有一套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汝河路分公司

 

  18.郑州新通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9.郑州大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郑州博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提醒

 

  签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注意这些细节

 

  市房管局提醒消费者,买卖房屋要选择正规的房产经纪机构,签合同时要谨慎。

 

  首先,应审查房屋权属情况,主要审查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是否明确;另一个是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况。其次,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内容应具体、明确,应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付款方式,税费承担方式,交付期限,过户时间,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同时就双方违反上述义务时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并要求经纪机构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最后,一旦出现违约情形影响协议履行的,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一般可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函告等方式,如经协商不成的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以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在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房屋时,应当首先登录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或360房产网www.360fc.cn查看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经纪机构动态分布图,或拨打房管服务热线67889900咨询,选择经备案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查看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市房管局颁发的备案证。

 

  此外,市民如发现或遭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公司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67889900、6718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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