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宾馆保安为过瘾偷开客人车 被治安拘留10天

作者: 来源:未知 2011-06-30 14:27:57 阅读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杨小明 实习生杨林声) 2名宾馆保安半夜开着客人的奔驰车想过瘾,没想到遇到巡逻民警后露了馅。本以为偷开客人车顶多挨几句骂,可当面对10天拘留的处罚时,2人这才后悔不已。

 

  偷开客人奔驰车出去买烟

 
 

  6月26日凌晨0时15分,张先生和几个朋友开着一辆奔驰E240车到案板街一家宾馆准备入住,但酒店的停车场已经满了,宾馆保安建议张先生先把车停在过道上,把车钥匙留在前台,如果早上有其他客人离开,保安会替张先生把车挪进停车场里。于是,张先生把车钥匙留在酒店前台,就进房入住了。

 

  凌晨2时许,宾馆保安张某、丁某想出去买包烟,就开着张先生的奔驰车上了路,没想到只开出二三百米,就遇到巡逻的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民警。由于当时已是深夜,奔驰车速很慢,这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

 

  民警拦下车上前去询问,一见民警,车上的张某、丁某很害怕,就如实告诉民警自己不是这辆车的主人。

 

  “那么好的车,有的人一辈子都开不了,我俩心痒痒,就想开着过过瘾。”在巡逻民警询问情况时,张某和丁某对民警说。

 

  两人告诉民警,他俩当晚值夜班,凌晨2时左右,想出去买烟,就想开一辆客人的车练练手。他们见张先生的这辆奔驰车很高级,就想开着过把瘾。

 

  据西一路派出所民警介绍,张某今年19岁,丁某今年18岁,当保安有半年时间。

 

  据他俩交代,他们以前也有过在值夜班时偷偷开客人车过瘾的情况。但他们以为开客人车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要是被发现的话,顶多挨一顿骂。

 

  俩保安被治安拘留10天

 

  随后,车主张先生赶到现场,经检查,没有发现车内物品有被盗的情况,民警排除了盗车或者盗窃车内财物的可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4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西一路派出所民警说,由于张某、丁某以前也曾偷开过客人的车,警方决定对他们2人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考虑到他们家庭比较困难,警方没有进行罚款处罚。

 

  “为防止此类事情发生,一方面,酒店应加强对保安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车主们若要将车钥匙交给酒店前台保管,应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民警说。
 

 


  推荐阅读

  母亲与夫妇发生争执被抓伤 儿子便砍死他们9岁孙子

孩子没惹我,当时在气头上,把娃给砍了。现年40岁的他,只因母亲与同村刘景波夫妇发生争执时被抓伤,便挥斧砍死他们年仅9岁的孙子,并打伤两位老人。而刘景波的妻子南玉霞,还曾是他的媒人。 昨日上午11时30分,兴平>>>详细阅读


本文标题:2名宾馆保安为过瘾偷开客人车 被治安拘留10天

地址:http://www.lgo100.com/a/shehui/20110630/9258.html

乐购科技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乐购科技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网友点评
我的评论: 人参与评论
验证码: 匿名回答
网友评论(点击查看更多条评论)
友情提示: 登录后发表评论,可以直接从评论中的用户名进入您的个人空间,让更多网友认识您。